前言
本标准在《高速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址验收标准》TB 10756- 2010基础上,总结吸纳了近年来高速铁路信号工程建设、运行维 护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借鉴了国内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 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査修订而成。 本标准共分17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室内 设备,光电缆线路,地面固定信号,轨道占用检查装置,道岔转辙装 置,道岔融雪装置,应答器及室外地面电子单元,车载信号的地面 检测设备,电源设备检验,计算机联锁(CBD系统检验,列车运行控 制系统(CTCS)检验,调度集中(CTC)系统检验,信号监测系统检 验,动车段(所)控制集中系统检验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L “总则”章节,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新建高速铁路信号工程施 工质量的验收 2.“基本规定”章节,调整了高速铁路信号工程的单位工程、分 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其中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划分表移至附录B;增加了进场检验的通用条款,细化了信 号工程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组织的实物检査、资料填写的内容; 强化隐蔽工程质量控制。 3.“室内设备”章节,删除了箱式机房内容;根据设备安装方式 不同调整为落地式、壁挂式、台式设备安装验收要求;将室内设备 接地内容调整至本章并独立成节,细化了室内电缆引入接地、电源 防雷接地、传输通道防雷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的验收要求。 4 .“光电缆线路”章节,将“电缆敷设”、“电缆防护”等调整为 “光电缆敷设、防护、接续及引入”一节,增加了光缆敷设及防护验 5 收内容;将“电缆成端”、“箱盒安装”、••箱盒配线",统一调整为“箱 盒安装及配线”,细化了不同地形下的箱盒安装检验要求。 5.将原“地面固定信号机及标志牌”更改为“地面固定信号”, 增加了进路表示器、信号机接地验收内容;细化了不同地形下的信 号机、信号标志牌安装验收要求;将信号机单项检验内容调整至本 章并独立成节。 6.将原“轨道电路”更改为“轨道占用检查装置。删除了“补 偿电容,,一节,将相关内容合并至,,轨道电路室外设备,,,细化了不 同地形下的ZPW-2000轨道电路、25 Hz轨道电路、高压脉冲轨道 电路的安装验收要求;增加了钢轨伸缩调节器处连接线、轮对踏面 诊断处连接线、轨道电路防雷接地對收要求;将轨道占用检查装置 单项检验内容调整至本章并独立成节。 7.将原“转辙装置和道岔融雪装置”拆分为“道岔转辙装置” 和“道岔融雪装置”两章。“道岔转辙装置”章节删除了“锁闭检査 装置”的内容;增加了“道岔缺口监测装置”的验收要求;将转辙装 置室外转换单项检验要求调整至本章并独立成节。 8 .“道岔融雪装置”章节,对室外电气控制柜、隔离变压器、电 加热元件、轨温传感器、气象站等验收进行了细化,增加了电气控 制柜配线、接地设备验收要求。 9.“应答器及室外地面电子单元”章节,增加了电子单元设备 箱配线、接地设备及应答器单项验收内容。细化了不同地形下的 应答器、室外电子单元安装验收要求。 10.原“防雷及接地”章节删除,有关设备接地验收内容在相 关设备章节规定。 11.原“系统检验”章,拆分为■电源设备检验”、“计算机联锁 (CBI)系统检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检验”、“调度集中 (CTC)系统检验”、■信号监测系统检验”5章,并增加“动车段(所) 控制集中系统检验"验收要求。 12.原“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调整至“基本规定”章节,作 为单位工程验收内容的一部分。 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清及时将意见及有 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 静安区江场西路248号,邮政编码:200436),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 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 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