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在《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5- 2010基础上,总结吸纳了近年来高速铁路通信工程建设、运行维 护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借鉴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査修订而成。 本标准共分21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室内 设备、通信线路、传输、接入网、电话交换、数据通信网、有线调度通 信、移动通信、会议电视、电报、综合视频监控、专用应急通信、时钟 同步、时间同步、综合布线、电源设备、电源及设备房屋环境监控、 综合网络管理等。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章简化了施工管理等要求,增加了室外设备安装位 置和方式应符合铁路建筑限界的要求。 2.“术语和缩略语”章将原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进 场验收”等术语作具体规定,修改为《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等有 关标准规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基本规定”章将原按系统划分的单位工程.调整为同时考 虑系统和合同范围两个因素,并可根据建设、设备运维管理的需要 进行适当调整。将原第20章“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相关内容 整合至本章。 4-原“室内设备和箱式机房”章名修改为“室内设备”,删除了 箱式机房有关内容。 5.“通信线路”章细化了光电缆敷设间距及防护等验收要求, 原“光纤监测系统检验”修改为“光缆监测系统检验”。 6.原“传输系统”章名修改为“传输”,增加了 OTN有关验收 要求.删除了 SDH光接口发送信号波形等验收要求。 7.“接入网”章增加了无源光网络(PON)等验收要求,删除了 V5接口物理层性能、系统呼叫接通率等验收要求。 8.原“电话交换系统”章名修改为“电话交换”,增加了基于IP 的电话交换网验收要求。 9.原“数据通信系统”章名修改为“数据通信网”,增加了网络 安全配置和功能等验收要求。 10.原“数字调度通信系统”章名修改为“有线调度通信”,增 加了有线调度通信系统的主备用调度交换机倒换时间等验收 要求。 11.原“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章名修改为“移动通信”, 将原“电源设备”章节中的接地装置安装验收的相关内容移入 本章。 12.原“会议电视系统”章名修改为“会议电视”,增加了多点 控制单元、网守、会议电视终端等设备的单机验收要求。 13.“电报”章为新增章节,规定了电报设备安装和配线、单机 检验、系统检验等验收要求。 14.原“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章名修改为“视频监控”,增加了 云台设备的单机验收要求,删除了视频编解码设备单机检验等验 收要求。 15.原“应急通信系统”章名修改为“专用应急通信",増加了 隧道应急电话验收要求。 16.原“数字同步及时间分配系统”章拆分为“时钟同步”和 “时间同步”2章,“时钟同步”章增加了时钟同步网设备单机检验、 网管检验等验收要求。 17.“时间同步”章增加了时间同步网设备単机检验、网管检验 等验收要求。 18.“综合布线”章将原“综合布线设备安装”“综合布线保护管 槽安装”“综合布线缆线布放”3节整合为“综合布线安装”1节。 19.“电源设备”章增加了交、直流配电设备验收要求。 20.原“通信设备房屋环境监控及电源监控系统”章名修改为 “电源及设备房屋环境监控”,增加了监控系统设备单机检验等。 21.原“综合网络管理系统”章名修改为“综合网络管理”,增 加了服务器、存储设备等单机检验要求。 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 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 江场西路248号,邮政编码:200436),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 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 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