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确认2000年度电 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 70号文) 的要求而编制的。 我国尚未编制和颁发有关煤和制粉系统的防爆设计技术规 程,以往基本上参考前苏联或西方国家的技术及相关标准。 在煤和制粉系统防爆方面,不同国家因其制造技术和控制水 平不同,在技术标准上有所差别。在如何预防爆炸这一共同关注 的目标上,其深度、广度和釆用的方法却不尽相同。因此,在工 程设计中由于所参考的标准不同而有防护深度、广度等不同的差 异。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提出燃煤发电厂煤的输送、贮存、煤 粉制备在系统和设备防爆设计及运行方面的基本要求,为防止煤 和煤粉着火及爆炸提出适当和必要的保护,以及提岀将发生爆炸 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的措施,从而为锅炉机 组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