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C201238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 组经广泛调査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将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预算按设备、安 装、建筑费用性质并结合工艺方案进行划分,明确各项目划分包 含的内容及边界,使其符合当前生活垃圾发电电力工程实际 情况。 本标准共分3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垃圾 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等。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 能源行业火电和电网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 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 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 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