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CJ/T199—2004《燃烧器具用不锈钢给排气管》。与CJ/T199—-2004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铝制给排气管和非金属给排气管相应要求(见第5、6章);——增加了给排气管尺寸允许偏差(见5.2.2);——增加了管间连接性(见6.4);.-增加了耐盐雾腐蚀性(见6.1l); ——增加了弹性密封件与环形槽的配合性(见6.12);---—增加了排气管弹性密封件材料性能(见6.13);-—修改了抗拉强度(见6.3,2004 版的 4.4);——修改了气密性要求(见6.5,2004版的4.4);——修改了分类和型号(见第4章,2004 版的第3章);——检验规则内容移入正文(见第8章,2004 版的附录 A); -—删除了给排气管相互连接插入部位的配合间隙(2004 版的 4.2.3)。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J/'T 19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