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零零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90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国各地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规范,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及其分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方面规定;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内容和程序。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路 6 号,邮编∶100044;E-mail;kjb@bmec.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