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字(2001)第 10号《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1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国内将案乙烯(PE)管材推广应用于埋地排水管道工程已经起步,通过各地区的工程实践,效果良好,本规程是在各地对聚乙烯排水管道的试验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成果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一些相关标准编制的。目前,国内生产的可用于埋地排水管道的聚乙烯管材.规格品种较多,性能各异,不可能都详述在本规程中。本规程所规定的管材,以在排水管道工程中通用性较强和使用最广的双壁波纹管和缠绕结构壁管为主,应用其他类型管材时,可参照条文中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编号为CECS164∶2004,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第3.1.1、3.1.2、5.1.2、5.1.3、5.3.3、5.4.2、5.5.1、5.6.2、6.4.1、8.2.2、11.0.1条建议列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CECS/TCl7 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上海市西藏南路1170号,邮编 2000ll)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