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市建委沪建建(2002)第 0210《关于同意 2002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批复》的要求,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程根据目前上海地区优秀历史建筑的管理和修缮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吸取近 20年来建筑保护修缮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专家意见,参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以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房屋质量检测;、5、修缮设计;6、修缮施工;7、建筑环境保护与维修;8、竣工验收。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由于本规程在我国尚属首例,为了提高规程的技术质量,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地址;复兴西路193号,邮编∶200031),以供今后修订参考,使规程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