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定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单位对原《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程》DL/T 5159—2002 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程编制组总结了电力行业近十年来工程物探的新经验,调研了物探学科的新进展,吸取了行业内外相关科研应用成果,并广泛征求了行业内设计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并修改定稿。 本规程修订后共有10章3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电力工程物探技术方法、技术要求、技术措施、工程应用、资料分析及解释方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整体结构作了大的调整,标准正文框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设置,技术部分将原以物探方法技术为主线改为以方法技术和探测对象并重的新结构,技术内容按板块编排; 2.新增换流站/接地极、核电站、地下人工空间、冻土、水域、加固工程、人工地基、杂散电流等电力物探新业务内容; 3.增加了地质雷达法、瞬变电磁法(TEM)、大地电磁测深法(MT)、浅地层剖面法及双探针法等物探新方法,删除了甚低频电磁法、动力参数法、机械阻抗法等工程中不再使用的陈旧方法; 4.新增了术语与符号; 5.新设一章强化物探仪器的使用与维护要求,同时删减了阶段性任务与工作安排等管理性内容; 6.增补了条文说明;7.新增附录对常用物探计算公式集中罗列,同时精简了附录数量,并对常用物探方法的原始记录表格作了调整与补充; 8.简化了条文内容与表述。 本规程自2012年 12 月1日起实施,原《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程》DL/T5159—2002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编;100120)。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单 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参 编 单 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 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主 要 起 草 人∶刘厚健 李党民(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方 军 邓南文 刘志伟 齐建国 李仁海胡 钧 侯寿贵 贾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