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3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定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235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国各地电力工程水文气象制图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电力工程勘测制图》DL/T5156.3—2002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由下列5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 测量第2部分 岩土工程 水文气象 第3部分 水文地质第4 部分 - 第5部分 物探 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电力工程勘测制图标准》的第 3部分,规定了电力工程勘测中水文气象制图的基本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平面图,断面图,相关图,频率曲线图,玫瑰图,过程线图,垂线分布图,风能资源评价图,太阳能资源评价图,输电线路冰区图,输电线路风区图,图形符号。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要求进行编制; 2.增加了术语、风能资源评价图、太阳能资源评价图、输电线路冰区图、输电线路风区图等5章内容; 3.调整、增加了图例; 4.删去了原标准手工制图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电力工程勘测制图 第 3部分∶水文气象》DL./T5156.3—2002。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 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至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