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3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定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23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国各地电力岩土工程制图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电力工程勘测制图》DL/T5156.2—2002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由下列5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 测量第2部分 岩土工程第3部分水文气象 . 第4 部分 水文地质第5部分 物探 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电力勘测制图标准》的第 2 部分,规定了电力工.程勘测中岩土工程制图的基本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平面图、剖面图、综合图表、原位测试图表、桩基测试图表、室内试验图表、图形符号、地层符号。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 号)的要求进行编制; 2.工程地质剖面图中增加对比例尺的规定,以考虑使用的方便; 3.综合图表增加了钻孔压水试验综合成果图表相关规定;4.原位测试图表增加了旁压试验、扁铲侧胀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现场直剪试验、点荷载试验的有关内容; 5.桩基测试图表增加了桩身内力测试的有关内容;6.室内试验图表增加了对水、土腐蚀性分析成果表的规定;7.删去了原标准手工制图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电力工程勘测制图 第二部分岩土工程》DL/T5156.2-2002。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至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 65号,邮政编码∶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