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下达 2000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 70号文)第82 项的安排编写的。 本标准是对《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最部分)》SDGJ 35一1984(试行)进行修订。修改或删除了不适用或完全不适用的条文,增加了广泛应用,行之有效的条文和图例,重点突出了绘制的内容和要求,归类为地形图,总平面图,管沟网道成果总图,纵(横)断面图,送电线路平断面图几大类,并都有附图示例。 本标准属于实践范畴的共性规定,参考了国家标准现行地形图图式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 B、附录C、附录 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1、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美玉、凌纯炽。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代替 SDGJ 35一1984。 本标准委托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