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崽麴《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2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 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女專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 先进标准,并蕉津死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原国家标准《建筑 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本标蹣%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 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预警、数据处理 与信息反馈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岩体基 玩和土岩组合基坑监测以及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土基坑监 测;2.调整基坑工程监测实施范围的强制性条文规定;3.调整第三 方监测单位资格的规定;4.增加对监测范围的规定;5.增加对自动 化监测的规定;6.调整土质基坑现场仪器监测项目表;7.增加岩体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表;8.增加对土岩组合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的规 定;9,增加对爆破开挖的监测要求,增加爆破振动监测方法;10,增 加特殊土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内容;11.调整水平位移观测、竖向位 移观测的精度要求,增加设备精度要求;12.增加光电测距三角高 程法、静力水准法的技术规定;13.调整对仪器监测项目监测频率 的规定;14.增加爆破振动监测频率的规定;15.调整部分监测项目 的预警值。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济南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 或建议,请寄送济南大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编=25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