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 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 1242号)的要求,经广泛 调査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 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施工导流与度汛、坝料选择与开 采加工、坝料运输、坝体施工、土石方平衡规划、施工进度、施 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与措施。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完善了施工导流与度汛的有关设计内容; ——修改了 “料场选择和料物开采规划”章节,增加了坝料 加工的有关内容,章名改为“坝料选择与开采加工”; ——增加了 “坝料运输” 一章; ——取消了 “坝基开挖及地基处理”--章,并将其内容并入 “坝体施工”章节; ——增加了坝体填筑分期规划; ——增加了大坝堆石料、反滤料、垫层料和过渡料施工; ——增加了大坝防渗体施工; ——取消了 “坝体填筑和主要设备选型”,并将其主要内容 放入其他相应章节; ——“土石方平衡调度规划”章名修改为“土石方平衡规划”, 增加了渣场规划的条款; ——“大坝的施工程序与进度”章名修改为“施工进度”; —•增加了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与措施,提岀实时监控体系 的构建原则、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 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邮编: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