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沪建建(99)第019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环境 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的。 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是“九五”期间上海环卫部门对居 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实施调整、改造的一项具体措施,符合上海市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定》中提出 的“逐步推广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压缩式垃圾收集站”的要求。本 标准在对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的设置、运营和实施效益等 进行深入调研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就收集站的设置原则、建筑和 环境的基本要求、设施设备的配置依据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 规范、推进收集站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居住小区乃至城市的环境质 量,定将产生良好的效果。 本标悍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收集站的设置;3选址和 规模;4设备和设施;5建筑和环境。 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本标准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上 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45弄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