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分级检修;5.检修计划及准备;6.检修过程;7.试运启动及检修后评估。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3楼,邮编: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