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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Code for design of city gas engineering

  • 标准编号:GB 50028-2006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时间:2006-07-12
  • 实施时间:2006-11-01
  • 代替情况:

    替代GB 50028-1993;住建部公告 第992号:2016年8月1日起,第8章内容废止;住建部公告 第1254号:2017年4月1日起,第7章内容废止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 起草人:

    金石坚 李颜强 徐 良 冯长海 王昌遒高勇 陈云 玉顾军 沈余生 孙欣华李建勋邵山曹开朗王启 李猷嘉贾秋明 刘松林 应援农 沈仲棠 曹永根杨永慧吴珊樊金光周也路 刘正郑海燕田大栓张琳王广柱 韩建平徐静刘军吴国奇李绍海 王华牛铭昌 张力平 边树奎 苏国荣 陈志清缪德伟王晓香孟光孙建勋 沈伟康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0至2001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 87号)要求,由中 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 规范》GB 50028-93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 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国城镇燃气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 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规范执行十年来的 经验,吸收了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先进规范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 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 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査定稿。 本规范共分1。章和6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 语、用气量和燃气质量、制气、净化、燃气输配系统、压缩天然 气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液化天然气供应和燃气的应用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第2章术语,将原规范中“名词解释”改为“术 语",并作了补充与完善。 2.第3章用气量和燃气质量中,取消了居民生活和商业用 户用气量指标;增加了采暖用气量的计算原则。补充了天然气的 质量要求、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质量安全指标和燃气加臭 的标准。 3.第4、5章制气和净化中,增加了两段煤气(水煤气)发 生炉制气、轻油制气、流化床水煤气、天然气改制、一氧化碳变 换和煤气脱水,并对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及爆炸危险分类等级等条 文进行了修订。 4.第6章燃气输配系统中,提高了城镇燃气管道压力至 4.0MPa,吸收了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成果,增加了高 压燃气管道敷设、管道结构设计和新型管材,补充了地上燃气管 道敷设,门站、储配站设计和调压站设置形式、管道水力计 算等。 5.增加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主要包括压缩天然气加气 站、储配站、瓶组供气站及配套设施要求。 6.第8章液化石油气供应,对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和混气 站、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及瓶装供应站等补充了有关内容。 7.增加第9章液化天然气供应,主要包括气化站储罐与站 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站内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配套设施 等要求。 8.第10章燃气的应用中,增加了新型管材,燃气管道和燃 气用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房间内的敷设,室内燃气 管道的暗设以及燃气的安全监控设施等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 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对本规范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 有关资料函寄: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城镇燃气设讨规 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气象台路,邮政编码: 30007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1 总则
2术语
3用气量和燃气质量
3.1用气量
3.2燃气质量
4制气
4.1一般规定
4.2煤的干憶制气
4.3煤的气化制气
4. 4重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5轻油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6液化石油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裂解制气
4.7天然气低压间歇循环催化改制制气
4.8 调峰
5净化
5.1一般规定
5.2煤气的冷凝冷却
5.3煤气排送
5.4焦油雾的脱除
5.5硫酸吸收法氨的脱除
5.6水洗涤法氨的脱除
5.7 煤气最终冷却
5.8粗苯的吸收
5.9泰的最终脱除
5.10湿法脱硫
5.11常压氣化铁法脱硫
5.12一氧化碳的变换
5.13煤气脱水
5.14放散和液封
6燃气输配系统
6.1一般规定
6.2燃气管道计算流量和水力计算
6.3压力不大于1.6MPa的室外燃气管道
6.4压力大于1.6MPa的室外燃气管道
6.5门站和储配站
6.6调压站与调压装置
6.7钢质燃气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 8监控及数据采集
7压缩天然气供应
7.1一般规定
7.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7.3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7.4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7.5管道及附件
7.6建筑物和生产辅助设施
8液化石油气供应
8.1一般规定
8.2液态液化石油气运输
8.3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
8.4气化站和混气站
8.5瓶组气化站
8.6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8.7 用户
8.8管道及附件、储罐、容器和检测仪表
&9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和抗震
8.10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
8.11 电气
8.12通信和绿化
9液化天然气供应
9-1 一般规定
9.2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9.3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
9.4管道及附件、储罐、容器、气化器、气体加热器
和检测仪表
9.5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
9.6土建和生产辅助设施
10 燃气的应用
10.1一般规定
10.2室内燃气管道
10.3燃气计量
10.4居民生活用气
10.5 商业用气
10.6工业企业生产用气
10, 7燃烧烟气的排除
10.8燃气的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
附录A制气车间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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