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163—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本标准与GB/T 15163—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封育分区(见第8章);
-修改了总则(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封育对象(林地类型)(见第5章、第6章,2004年版的第6章);修改了封育成效标准(见11.2,2004年版的11.3.3);
——修改了封育作业(见第9章,2004年版的第10章);——修改了封育年限(见第8章,2004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封育对象中的宜林地(见2004年版的3.1.1、5.1),以及在封(见2004年版的3.2.1)、解封(见2004年版的3.2.2)、续封(见2004年版的3.2.3),封育区规划(见2004年版的9.1)。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5)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