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含多氯联苯废物的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含多氯联苯废物的清理、贮存、运输以及处理处置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的类别,以及含多氯联苯废物清理、收集、包装、运输、暂存、贮存及无害化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重新定义了含多氯联苯废物;
—一增加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类别规定,以及清理、包装、无害化处理处置、环境监测、安全防护与事故应急的要求;
一一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含多氯联苯废物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一更新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的监测分析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91)废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7年5月27日批准。本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