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2710——1991《焦化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12710—1991相比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范围:增加因工艺及技术的不断改进,一些新技术、新设备的处理方法。
规范性引用文件:全面增修所引用标准。
-术语和定义:依据标准导则增加,共增加14条。
——基本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三同时、培训、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管理
条款,对后面章节出现的共性问题,也归入此章。
——厂址、厂区和厂房:该章各节各条款较之原条款变动较大,基本都进行了增修。如焦化厂厂址
的布置;在江、河、湖,海沿岸的厂区,场地设计标高;焦化厂主要生产场所建筑物内火灾危险性分类等均依据相关标准全面进行调整。
——电气设施:对焦化厂主要爆炸危险环境区域、作业场所的照度重新进行划分;增加电缆、电缆沟
等内容。
——化工装置:对储槽的布置、防火间距,储槽防火堤的要求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增修。——炼焦:增加固定煤塔式捣固装煤、干熄焦等内容;对焦炉机械的各条款采用标准术语。
——煤气净化:增加对鼓风机房的要求;增加鼓风机各种联锁;对电捕焦油器的绝缘箱温度﹑煤气含
氧量进行调整;增加H.P.F法、氨水(A-S)法、真空碳酸盐法脱硫等内容。
——粗苯加工:提高对苯类储槽的要求;增加苯加氢装置内火炬的设置要求。
焦油加工:增加酚盐的二氧化碳分解和苛化生产内容。
焦炉煤气制甲醇:整章增加,分4节共23条。
检修:增加吊装、动土、焦炉热修作业等内容。
-工业卫生:对作业场所中粉尘和有毒气体浓度、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等进行全面调整;增加防射线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