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国内外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建设和生产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图与建筑、工艺、电气,辅助设施、能源管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耗与现行国家标准对接;2.提高了建筑卫生陶瓷工厂主要生产工序能耗设计限额等指标;3.补充、完善了相关内容和规定。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编:1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