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
标准编写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列选择、原料、生产工艺、设备选择﹑装备水平、工作制度及生产能力、工艺平面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电气及自动化、生产辅助设施、建筑与结构、总图与运输、环保与安全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为“无缝钢管工程设计”;2.增加了“术语”章节﹔
3.增加了电气及自动化、生产辅助设施、建筑与结构、总图与运输、环保与安全内容;
4.删除了“生产工具”章节,将“工作制度和年工作时间”与“生产能力”两个章节合并成“工作制度及生产能力”。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邮政编码:26655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