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与GB/T 24001—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性变化如下:
——采用了ISO/IEC导则第1部分附件SL中的高阶结构;——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提出了战略环境管理的思维;-采用了基于风险的思维;
-强化了领导的作用;
-承诺从污染预防扩展到保护环境;
-强调将环境管理体系融人组织的业务过程;-更加强调提升环境绩效;
-明确要求运用生命周期观点;-细化了内、外部信息交流的要求;一更加强调履行合规义务;
-对文件化信息的要求更加灵活。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英文版)。本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7)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