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部分4.2.4.3.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 1807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第⒉部分:摩托车制造业;.----·第3部分:自行车制造业;
.--第4部分: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本部分为GB 1807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80752000《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本部分与GB 1807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Ⅰ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两项术语和定义;
未注册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s建立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