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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过电流保护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Part 4-43:Protection for safety-Protection against overcurrent

  • 标准编号:GB 16895.5-2012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时间:2012-06-29
  • 实施时间:2013-05-01
  • 代替情况:

    代替GB 16895.5-2000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批准部门: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编部门: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

  • 起草人:

    贺湘琨 王增尧 黄宝生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6895《建筑物(低压)电气装置》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的评估和定义;———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本部分是GB 16895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16895,5—2000《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3章;过电流保护》。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64-4-43:2008(第3版《低压电气装置第4-43部分:安全防护过电流保护》。

本部分与IEC 60364-4-43:2008(第3版)在技术内容上相同,但包含以下编辑性修改:——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删去了IEC标准的“前言”;

—--IEC标准的附录E是其他国家应用该标准的国家注,与我国无关,在本部分中删去。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与IEC 60364-4-43;2008完全一致。

本部分与GB 16895.5—2000主要变化是:

--——在“范围”中增加了有关软电缆的信息(见430.1);—在整个标准中将“相导体”改为“线导体”;

将IT系统中不配置中性线的要求修改到注中(见431.2.2);

—增加了中性导体中对谐波电流进行过负荷检测的要求(见431.2.3);——对短路保护的电器,增加闭合和分断短路电流能力的要求(见432.3);--…-增加了澄清过负荷保护的信息(见433.1)

——扩大了不需要过负荷保护电器的情况的要求(见433.3.1);

———对允许省略过负荷保护电器的情况,给出了更多的例子(见433.3.3);——扩大了不需要短路保护电器的情况的要求(见434.3);

——增加了对母线槽系统短路电流额定值的要求(见434.5.3。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 7251.2—20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⒉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

特殊要求(IEC 60439-2:2000,IDT);

—GB 10963(所有部分)电气附件惇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IEC 60898(所有部

分)];

GB/T 13539.2—2008 低压熔断器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I(IEC 60269-2:2006,IDT);

—GB 13539.3---2008 低压熔断器第3部分: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F(IEC 60269-3:2006,IDT);

GB16895.5—2012/IEC 60364-4-43:2008

——GB 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IEC 60974-22006,

IDT);

——GB 14048.9—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2部分:多功能电器(设备)控制与保护

开关电器(设备)(CSP)(IEC 60947-6-2:IDT);

——GB 16895.21—2004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IEC 60364-4-

41:2001,IDT);

——-GB 16917(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LIEC 61009(所有部分).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5)提出并归口。


目录


前言
43过电流保护
430.1 范围
43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0.3 一般要求
431按照回路特征的要求
431.1线导体的保护
431.2中性导体的保护
431.3在多相系统中中性导体的分断和再接通
432保护电器的特性
432.1兼有防止过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
432.2只防止过负荷电流的保护电器
432.3只防止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
432.4保护电器的特性
433 过负荷保护
433.1导体与过负荷保护电器之间的配合
433.2过负荷保护电器的位置
433.3过负荷保护电器的省略
433.4并联导体的过负荷保护
434短路保护
434.1 预期短路电流的确定
434.2短路保护电器的位置
434.3短路保护电器的省略
434.4并联导体的短路保护
434.5短路保护电器的特性
435过负荷保护与短路保护之间的配合
435.1用一个电器提供的保护
435.2由分开的电器分别提供的保护
436利用电源的特性限制过电流
附录A(资料性附录)并联导体的过电流保护
附录B(资料性附录)433.1的条件(1)和(2)
附录C(资料性附录)过负荷保护电器的位置或省略
附录D(资料性附录)短路保护电器的位置或省略
参考文献
图A.1 m根并联导体中每根都有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回路
图A.2 m根并联导体共用一个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回路
图A.3在故障开始时流通的电流
图A.4保护电器cs动作后流通的电流
图A.5可联动的保护电器的说明
图B.1 433.1的条件(1)和条件(2)的说明
图C.1 过负荷保护电器(Pz)不在分支回路(B)的起点(见433.2.2 a))
图C.2 过负荷保护电器(P)装设在不超过离分支回路(B)起点的3m处(见433.2.2 b))
图C.3 可以省略过负荷保护的说明(见 433.3.1 a).b)和d))
图C.4在IT系统中可以省略过负荷保护的说明
图D.1短路保护电器(Pz)在分支回路上位置的有限改变(见 434.2.1)
图D.2装设在分支回路起点电源侧某点的短路保护电器P:(见 434.2.2)
图D.3 对某些应用,可以省略短路保护电器的情况(见434.3)
表43A导体的k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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