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3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设备和材料进场,配料及混合设备,烧结设备,环式冷却机设备,带式冷却机设备,主抽风机设备,整粒设备v余热锅炉,设备试运转,安全与环保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删除了有关电除尘,布袋除尘及多管除尘的相关内容;2.删除了第5.3.5条中的轮胎式托棍安装允许偏差的规定;3.删除了第6.10节中摆架式尾轮安装的允许偏差的规定;4.增加了第5.2节强力混合机、第6.16节热风罩、第7.7节液槽密封装置等内容;5.增加了第10章整粒设备、第11章余热锅炉;6.增加了第13章安全与环保方面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