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十年来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的实践经验,开展了专题研究,参考了大量文献和工程资料,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核定稿。
本规范共分17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设备和材料,轧机设备,剪切机﹐开卷机和卷取机,轮道,冷床,运输设备,移送和翻转设备,矫直机,活套,焊机,加热炉,辅助设备及安全和环保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标准的章节布局进行了调整,将原规范第4章4.2节和4.3节合并成第4章4.2节,将原规范第15章15.14节移至第7章7.4节,将原规范第6章6.2节~6.5节合并为一节,将原规范第15章15.12节移至第14章单独作为一章,使修订后的规范章节名称和条文内容相一致,工序的衔接及配合更合理。
(2)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修订。
(3)增加了灌浆法设置垫板、轧机主传动电机﹑带钢剪切机、滚盘式冷床﹑激光焊机﹑抛丸机、酸洗设备、定宽机及安全和环保等内容。
(4)将第5章~第16章中试运转中的通用规定统一移至第2章,并对第5章~第16章中试运转内容进行了修订。
(5)对第⒉章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表
和部分条文内容进行了修订。
(6)第5章增加了激光跟踪仪或全站仪检验轧机底座和机架的检验方法,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
(7)第7章删除了热轧带钢开卷机的内容。
(8)第15章增加了曲柄式提升驱动装置的安装验收规定,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