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53115号)的要求,完成本规范的修订。
本规范主要包括:会议电视系统组成及功能﹑组网方式、系统协议、业务类型与功能、设备配置原则、网络管理、系统质量及安全、编号方案与地址分配、设备安装设计、节能环保与安全生产等。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本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本规范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组织编制。本规范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