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工信厅通函【2013】536号)的要求,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标准YD/T 5088—2005《同步数字系列(SDH)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及 YD 5004--1994《数字微波(PDH部分)接力通信工程设计规范》基础上修订编制的。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数字微波系统分类、系统构成、数字微波传输系统工程设计一般技术要求、设计原则等。本规范对原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合并和修订,并增加了分组数字微波相关的条款。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本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