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总图与建筑节能、工艺节能、电力系统节能、矿山工程节能、辅助设施节能、能源计量。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增加了英文目录;2.取消了术语;
3.重点修改了能耗设计指标;
4.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系统的节能设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1号﹔邮政编码:3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