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C201235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原《炼钢工艺设计规范》GB 50439——2008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和分析总结了原规范的执行情况,并结合近年来我国炼钢工程建设和生产方面积累的新经验和引进的新成果,借鉴国外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应用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2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铁水预处理、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炉渣处理、机修与检化验、电力.仪表、电信、自动化控制与信息化.给水排水、热力、采暖通风空调及除尘.燃气.建筑与结构、总图运输、安全与环保、节能、工程与技术经济等。
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反馈给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标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