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2013]21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设施、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程相关服务。
本规范是在SH/T 3903-200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明确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
——增加了部分术语,如相关服务、HSE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点等;修订了部分术语,如总监
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程中间交接、交工验收等;
-对原规范章节进行了适当调整,修订后的规范由原来的14章调整为9章;
-增加了HSE监理人员职责,细化监理HSE 管理的工作内容,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与工程环境监理的界面;
-进一步规范监理过程服务的质量行为,对监理巡视、旁站、平行检验及无损检测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程建设相关服务中提出监理实施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与要求,拓展了监理的服务范围;———删除了部分不适用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不一致的内容;
——增加了一些监理用表,修改、完善部分监理用表。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施工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南京扬子石化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