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3章。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石油化工常用设备管道管廊管道取样管道泄放管道公用系统 管道阀门管件仪表测量元件及管架等的布置设计要求。
本规范是在SH 3012—2000《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的主要内容 是:
——规范名称更改为《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第4章“管廊的管道布置";
——增加第5章“常用设备的管道布置”;
——增加第6章'‘特殊管道的布置";
——原第3章的第1节“管道的净空高度或埋设深度”及第2节“管道间距"并入第3章,第4 节“液化炷管道的布置”并入第6章;
——原第3章的第567节单独改为第7章“取样管道的布置”第8章“泄压管道的布置”和 第9章"公用系统管道的布置”;
——对有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局部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配管设计技术中,□站负责日 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 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