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0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 [2010]74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 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10]222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 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委托全国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 修订。
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
本规范在原行业标准《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的基础上,由全 国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我国自动化仪表行业专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讨审查,并根 据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政策方针,吸取近年化工系统在信号报警和联锁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 面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以及试行10多年来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第1部分为信号报警系统,包括一般要求发讯器逻辑控制器人机接 口和报警顺序;第2部分为联锁系统,包括一般要求传感器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安全联锁系统 硬件故障裕度要求独立性要求操作员站等。
本规范与HG/T 2051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了“术语和缩略语”章节;
2.将原规定的信号报警系统中的“灯光显示单元”“音响单元”“按钮”"用DCS/PLC实现的 报警”章节归并为“人机接口”;
3.删除“辅助输出";
4.将联锁系统的设计分为安全联锁系统和非安全联锁系统两种类型进行要求;
5.增加联锁系统的“安全联锁系统的故障裕度要求”等章节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的技术内容由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 建议,请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政编码: 230024,电子邮箱:xujirong@chinaecec. 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