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国经贸厅行业[2003]22号)和中国石化安技函[2001]33号文的通知,由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及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组织审定。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储存液化烧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制焊接球形储罐的设计条件、材料选择、结构设计、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对制造、安装的技术要求、以及与球形储罐本体相连的仪表、阀门、及其组成件等相关安全附件的设计。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69号,邮编2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