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能源局国能科技[2011]252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部分。本部分由中国石油集团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钢骨架增强塑料复合连续管应用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部分。
本部分为系列标准《非金属管材质量验收规范》SY/T 6770的第4部分。
——-第Ⅰ部分:高压玻璃纤维管线管﹔——--第2部分: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第3部分:塑料合金防腐蚀复合管﹔——第4部分:钢骨架增强塑料复合连续管﹔
本部分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康路6号,邮编:16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