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编写规定参考了国家有关部委、地方编制的相关定额的编写要求,征求了水运工程建设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及定额管理单位对现行水运工程定额的使用意见及建议,并结合水运建设工程特点制定而成。本编写规定包括定额的书写格式、定额的表格、插图、公式等主要内容。
本编写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交通部疏浚工程定额站,参编单位为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水运工程定额是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在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评估决策、政府宏观调控投资规模以及监管市场定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提高水运工程定额编制的水平和质量,统一水运工程定额的编写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编写规定是水运工程定额编写的依据,适用于水运工程标准体系中各类工程定额,包括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各类工程船舶、机械、设备艘(台)班费用定额等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