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GB/T12726《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要求;------第2部分:气态排出流及通风中放射性离线连续监测设备;------第3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第4部分: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本部分为GB/T12726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2726.3--1992《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第三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与GB/T12726.3--199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第3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一些在标准正文中引用的标准;------在“3术语和定义”中直接使用GB/T12726.1--2013给出的术语和定义;------第4章的名称“设计要求”改为“设计原则”,内容按IEC60951-3:2009修改;------第5章的名称“技术特性和检验方法”改为“功能试验”,内容按IEC60951-3:2009修改。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951-3:2009《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第3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12162(所有部分)用于校准剂量仪和剂量率仪及确定其响应的X和γ参考辐射[ISO4037(所有部分)];------GB/T12164(所有部分)β参考辐射[ISO6980(所有部分)];------GB/T12727--2002核电厂安全系统电气设备质量鉴定(IEC60780:1998,MOD);------GB/T14055(所有部分)中子参考辐射[ISO8529(所有部分)];------GB/T15474--2010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功能分类(IEC61226:2005,MOD);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删除原国际标准的前言;------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已有相应国家标准的国际标准改为我国的标准,增加在“1范围”中出现的GB/T14054--2013;------5.1中将“这些试验列于表1”改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进行的试验见GB/T12726.1--2013中的表2,随影响量变化进行的试验见GB/T12726.1--2013中的表3。所进行的附加试验见表2。”;------5.3.1中将“灵敏度”改为“响应”;------将表2的注放入表格中。本部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