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主编,上海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写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中涉及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lass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 Mortar Pipe,简称 RPM管)是以玻璃纤维、热固性塑料及石英砂为主要原材料采用一定的工艺方法所制造而成的。可分成定长缠绕、离心浇铸和连续缠绕三类。RPM管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输送液体阻力小和耐化学和电腐蚀性能好、运输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综合造价适中、维护成本低等优点。 在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首先完成了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RPM管在上海市污水治理工程中应用的试验研究》项目,并在上海市污水治理二期工程试用了2.30kmDN1200 和1800的 RPM管,同时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编制组还收集了RPM管在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河南、云南、陕西等地十多个给水排水工程中的施工应用情况;参考了国外有关玻璃钢管的施工和验收规程;吸收了生产厂家制定的玻璃钢管道施工手册内容;并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科研、施工单位和用户意见,反复修改,先后完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该规程 2001年1月通过审查,形成报批稿。 本规程共分六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管材和橡胶圈质量要求与贮运、施工、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和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寄至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技术管理处(徐家汇路 579号金丽大楼 835 室),邮政编码∶200023,电话∶6304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