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安排《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修改和制定计划的通知”(信部规函[2004]508号)的要求,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 5079-9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机房环境和安全、配电﹑换流设备安装和设备通电测试检验﹑蓄电池、太阳电池、柴油发电机组﹑馈电母线﹑电源线和信号线,接地装置、工程竣工验收及附录。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综合规划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部综合规划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