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第三冶金建设公司会同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鞍钢矿山建设公司等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学习了有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质量验收的经验,对规范条文反复讨论修改,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26章和6个附录。本次修订将规范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220kV扩展到500kV。增加了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避雷器、电容器﹑蓄电池﹑低压电器﹑起重机电气设备、滑触线和移动式软电缆、电气配管、电气照明、架空线路等章节。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贲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第三冶金建设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第三冶金建设公司技术质量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东建街139号,邮编:114039; E-mail : hezhijiang 2005@163.com;传真:0412-6311035),以供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