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3136号)的要求﹐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水源涵养林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综合调查﹑总平面图设计.营造林工程设计v森林保护工程设计和配套.工程设计等。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国家林业局负责日常管理,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