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发计字【2004】1198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材料;5.零、部件加工技术要求;6.预拼装;7.防腐蚀处理;8.包装和运输;9.检验;10.安装;11.验收。
本规范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授权负责本规范具体解释的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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