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计计字[2005]330号文的要求,编制组在原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扩声译音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5055-1995的基础上,经扩充修订为《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已颁布的相关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了意见。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设备安装;5.配接线;6.系统开通与调试;7.安装工程验收;附录A;附录B及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次修订根据近几年扩声、会议系统的施工特点,对原规范中:2.1对土建工程的要求、3.1机房设备安装、3.2箱体安装、4配接线、5系统开通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增加了非标构件加工、会议系统开通等内容,同时删掉了一些现在已不适合的条款。
本规范经授权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的资料寄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地址:北京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政编码: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