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安排《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和制定计划的通知”(信部规函[2004]508号)的要求,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 5058——98《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工程验收前检查、工程初验、.工.程试运行和.工程终验等。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综合规划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综合规划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