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蹇的通知》(建标[2010343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8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术语、氧化铝生产、铝用炭素生产、铝用氟化盐生产、铝冶炼、镁冶炼、钛冶炼等。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北大街184号,邮政编码: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