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主编单位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多年来炼焦工艺设计的经验,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炼焦工艺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原料、燃料的要求,焦炉,干熄焦,烟尘治理,电气与自动化。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质量科技部(地址:辽宁省鞍山市胜利南路27号,邮编:114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