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16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全耐久;5.健康舒适;6.生活便利;7.资源节约;8.环境宜居;9.提高与创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2.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3.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4.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5.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规范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