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 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基基础;5.砖、石砌体房屋;6.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7.单层空旷房屋。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了适用范围;2.增加了洪泛区房屋抗水流荷载的设计计算方法与施工要求;3.增加了石砌体承重房屋在墙体厚度、抗洪柱和圈梁设置、抗洪构造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与要求;4.增加了洪泛区在村镇段河流上游村口处设置导流墙以及导流墙结构和构造的规定与要求;5.增加了附录E洪水水流荷载计算方法;6.增加了洪泛区有儣屋盖构件连接规定与要求。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