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5.2、5.4.3、5.6的技术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面议安徽合肥
面议北京东城
面议河南郑州
面议内蒙古呼和浩特
面议湖南长沙
面议安徽合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同煤矿集团兴运钢管厂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扣件委员会 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王峰 张书林 廉成湖 孙翊翎 郭玉增 韦东
前言
本标准5.2、5.4.3、5.6的技术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目录